参照上海市化工局设计室编写的《工艺设计参考资料》,生产漂白粉的车间换气次数为每小时8~10次。参照《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石灰乳搅拌器间及凝聚剂搅拌器间,宜采用自然通风。当工艺采用干法计量时,应设不少于每小时15次换气的机械排风系统。
石灰库、消石灰间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10次。
电动机应选用全封闭型。
7.1.20 由于锅炉、烟道、煤粉管道及粉煤设备等易产生漏灰(粉),特别是炉顶灰尘更厚,严重地损害了工人健康。有的电厂,矽肺病患者不是输煤系统工人,而是锅炉房的运行管理工人,因此,清除锅炉房的灰尘已迫在眉睫。
防止锅炉房灰尘措施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生产厂家设备的密闭,其次是施工中设备、管道安装的质量及运行管理等。因此,从设计角度考虑,并根据我国经济技术实际情况出发,在锅炉房设负压吸尘装置,尽量清除灰尘。
7.1.21 为减少检修拆卸设备、管道保温层时的粉尘,特制定本条规定。
7.2 防毒
7.2.1 发电厂经常大量使用有毒及对人体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如液氯、盐酸(HCl)、硫酸(H2SO4)、氢氧化钠(NaOH,也称苛性碱)、氢氧化铵(NH4OH)、SF6等。
上述物质在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车间空气中六氟化硫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均有限值规定。
7.2.2.1~7.2.2.2 在发电厂循环冷却水处理中,为了防止有机物或微生物的生长繁殖,以确保凝汽器的安全运行,一般设有加氯系统,而目前大部分发电厂均使用液氯。
液氯汽化即是氯气,氯气是一种黄绿色气体,对呼吸器官有强烈刺激性,有剧毒,氯气外逸时,会使人中毒、窒息,甚至死亡。
为了防止氯气外逸,除工艺系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外,还须设泄漏报警、中和及通风等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7.2.2.4~7.2.2.7 联氨在常温时是一种无色液体,易挥发,能在空气中发烟,微具特殊气味,对人的呼吸系统及皮肤有侵害作用,在空气中能吸收O2,为强还原剂。当空气中联氨蒸气浓度达到4.7%(按体积比)时,遇火便要爆燃。
为了防止联氨进入空气,采用密封贮存,并置于阴凉处。贮存间内设通风装置及冲洗水源等设施,以防伤人。联氨要用真空虹吸方式输送。
关于加联氨的蒸汽,不宜作生活用汽,1985年美国新的“职业防护与保健法案”,已把联氨正式列为危险药品,并说明联氨是可疑的致癌物质。要求涉及公民正常生活(如发电厂供热)的职业范围内,禁止使用联氨作为辅助药品。
根据国内电厂运行情况,联氨在蒸汽中不是完全分解的,均有残留量,因此,建议当蒸汽用于生活用汽时采用二甲基酮肟、异抗坏血酸钠(氨)等新型除氧剂,以替代联氨。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32条规定:“车间空气中氯的最高容许浓度为1mg/m3”。因此,加氯机和氯瓶间应设全面通风。由于不能精确地计算氯气的散发量(散发量取决于加氯机的密封程度),因此,房间的通风量按换气次数确定。参照《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加氯间和充氯瓶间应设换气次数不少于每小时15次的机械通风装置。联氨对人的呼吸系统及皮肤有侵害作用,因此,应设机械排风装置,参照《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联氨仓库及加药间应设置换气次数不少于每小时15次的机械排风装置。
电气检修间修理电动机绕组,将绕组直接浸入漆槽内,漆温在60~80℃左右,绕组浸漆后滴干、烘干。在浸漆烘干室内,浸漆槽是挥发有害溶剂蒸气的主要来源,滴干过程中尚有大量的溶剂蒸气散发到室内,应按工艺过程设置局部排风罩或室内全面排风的换气装置。排风量按照能够冲淡有害气体至容许浓度以下确定,当无法取得溶剂的挥发量资料时,可按每小时换气5~7次来确定排风量。此条参照《机械制造工厂采暖通风设计手册》有关规定制定。
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操作间,设有污水处理设备,并有人操作,此污水的臭味是难以计量的。参照《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的规定,在操作间内应设不少于每小时6次换气的机械排风装置,室内空气不允许再循环。
7.2.2.8 参照《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规定,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少于每小时5次。
按《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77条,含有有害物质的空气,不应流入没有有害物质的作业地带。因此,调酸室内应保持一定的负压。当使用机械进风、排风时,排风量应比进风量大10%,使调酸室形成负压,酸气不能流入邻近室内。
7.2.3 正常运行时通风量应按SF6的泄漏量及最高允许浓度6000mg/m3计算。
以某变电所63kV的配电装置室为例,进行三种情况的计算:
(1) 按理论上的SF6泄漏量年泄漏率3%计算,通风量为0.457m3/h。
(2) 按实际泄漏量计算,通风量为0.004m3/h.
(3) 设想在一周内变电所全部设备泄漏达到报警压力,通风量为793.65m3/h。
以上三种情况下计算的通风量均小于配电室体积1681m3,即换气量每小时不到一次,为避免死角,需加大通风量,换气量每小时应不少于2次。
按《SF6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第6.1.3条规定:“全封闭SF6电器发生故障造成气体外逸时,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并立即采取强力通风,换气控制不得少于15min一次”。因此,事故时换气次数应每小时不少于4次。
SF6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在现场将电气设备中的SF6由专用的设备吸出,并排至室外或者装好另行处理,再把SF6电气设备送到检修室检修,在这种情况下SF6电气设备所存残渣是很少的,而且也无法定量计算。因此,为更安全起见,按每小时不少于4次换气计算。
SF6比空气重5倍。送到检修室的SF SF6电气设备中的残渣也都是比空气重的气体或固体。因此,SF6电气设备配电装置室正常运行时,排气管的吸气口及检修室的吸气口应贴近地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0.30m;而排气口应避开人行通道,采用机械方式排出室外,或排气管的排气口位于人呼吸道水平高度以上。
事故时,由于SF6在电弧作用下的化学变化比较复杂,分解产物和设备容量、设备材料、绝缘材料、电极材料、开断电流能量以及SF6制造过程中带入的杂质含量也有着密切关系,产生的分解产物绝大多数属于剧毒性的,除HF外,密度都比空气大。电弧产生到熄灭不到1s结束,电弧熄灭后这些分解产物重新化合,绝大部分在10-4~10-5s内即结合成稳定的SF6分子。在事故情况下SF6及SF6的分解产物是无法定量计算的,因此事故时,SF6配电装置室应尽量在室内的下部排气,并在上部也适当排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