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呼吸阀及阻火器有时可能出故障,故应装设安全阀。
4.0.9.5 地上布置的钢制油罐,设置固定式淋水冷却装置的主要目的:一是在油罐发生火灾时,起隔离防护和冷却降温作用,以防火势蔓延;其次,在气温较高的炎热季节,特别是我国南方一些电厂,地上布置的钢制油罐,长时间受日光照射,罐内油品容易超温,尤其是当油罐内有大量锅炉热回油也会引起罐内油品温度过高而引起火灾。
此外,电力工业部1994年修订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168条规定:“……金属油罐应有淋水装置”,《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亦有规定:“……地上或半地下式金属油罐的外壁,应设置淋水冷却装置”。
4.0.9.6 油罐进出油管上设置两道阀门的主要目的是,对紧靠油罐壁处的一道阀门,在油罐正常停用时,关断此阀门,以防止静止的油在管中停留以致发生凝固堵管事故;布置在防火堤外面的一道阀门,亦称控制阀门,在油罐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运行人员无法进入堤内时,尚可在防火堤外关闭该阀门,将油源切断,防止火灾蔓延。
4.0.9.8 制定本条的目的是防止由于运行人员误操作(如在启动油泵之前未能先打开泵的出口管上的阀门),而使油泵出口压力超过泵壳和出口阀门等所能承受的压力。否则设备损坏,油品喷出危及人身安全,遇有高温部件和明火,还有可能引起火灾。
4.0.10.3 事故排油阀的安装位置直接关系到汽轮机油系统火灾处理的速度。据发生过汽轮机油系统着火事故的电厂反映,如果排油阀的位置设置不当,一旦油系统发生火灾,阀被火焰包围,运行人员无法靠近进行操作,致使火灾蔓延。所以当有两个事故排油阀时其中一个应远离油箱布置,并应有两个通道可以到达,以便发生火灾时,运行人员能迅速到达进行操作。
4.0.10.6 为防止汽轮机油系统火灾发生,提高机组运行的安全性,早在20多年前,国外大型汽轮机的调节油系统就广泛使用了抗燃油品,并积累了丰富的运行实践经验。
从70年代开始,我国陆续投产的以及在设计和施工的(包括国产和引进的)300MW及其以上容量的汽轮机调速系统,大部分也都采用了抗燃油。
抗燃油品与以往使用的普通矿物质汽轮机油相比,其最突出的优点是:油的闪点和自燃点较高,闪点一般高于235℃,自燃点高于530℃(热板试验温度高于700℃),而汽轮机油的自燃点只有300℃左右。同时,抗燃油的挥发性低,仅为同粘度汽轮机油的1/10~1/5。所以抗燃油的防火性能大大优于汽轮机油,成为今后发展主向,因此,制定本条规定。
诚然,汽轮机油系统全部采用抗燃油品最为安全,但是,国产抗燃油的研制、生产刚起步,目前国内运行机组所用抗燃油,基本用外汇高价买入。此外,由于汽轮机润滑油系统油压较低,发生泄漏可能性较小,因此,目前只对汽轮机高压调节油系统提出宜采用抗燃油的要求。
4.0.11 室内不准排放氢气,是防止氢气积聚形成爆炸气体混合物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440条“氢冷发电机的排氢管必须接至室外”的要求制定本条。
氢冷发电机在检修或事故停机需要排氢时,发电机在不动电火焊情况下将其与氢系统断开,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如某电厂氢冷发电机停下检修时,由于没有做好隔绝措施,当检修工人在电机腔内进行检修时,由于氢气泄漏,又有明火而引起爆炸,造成三人死亡。
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关于发电机排氢应符合该规范第588条(4)款“供氢管必须断开,防止氢气漏入发电机内”的要求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444条“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和发电机氢冷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等要求,而制定本条规定。
4.0.13 由于发电机出线磁套管端头密封处易漏氢,氢气在封闭母线内积聚而引起爆炸,所以,要求封闭母线在与发电机出线端子的连接处设封闭设施,防止氢气进入母线内,同时要求在此连接处设置排氢装置。
4.0.14.2 可能出现的最大进汽量,是指通向除氧器或其他换热容器的蒸汽管道的最大通流能力,设计时根据有关规定,通过计算确定该管道的最大通流能力,必要时加限流装置,以此作为选择安全阀的依据。
4.0.14.3 为了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除氧水箱一般不应布置在控制室的上方,如不得不布置在其上方时,除了对除氧器设备本身对其系统采取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外,对单元控制室的顶板,应采用整体浇制结构,并要求除氧器层的楼面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0.16.1 电力变压器当发生内部故障时,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但要求所有变压器均装设水喷图灭水装置,由于安装空间及投资的限制,在目前尚不现实。考虑到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对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参照《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有关规定,确定对2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装置。鉴于目前灭火手段除了有水喷雾外,还有其他如粉剂灭火等方法,故规定“应采用水喷雾灭火等装置”。
4.0.16.2 为在配电装置内着火时运行人员能迅速撤出危险地区,《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中规定了对配电装置建筑的要求,长期以来的应用证明是确实有效的。
4.0.16.3 35kV以下的少油断路器油量均在60kg以下,绝大部分只有5~10kg,虽然火灾、爆炸事故相对较多,且爆炸时破坏力也不小,但爆炸时向上扩展的较少,事故基本上局限在间隔范围内。因此,只要将两侧的隔板采用非燃烧材料的实体隔板或墙,从结构上改进加强,是可以防止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的。35kV油断路器,目前国内生产的屋内型为SN10-35,其油量只有15kg,一般工程安装于防爆隔墙的间隔内,运行情况良好。至于35kV手车式成套开关柜,则因其两侧均有钢板隔离,不必再采取其他措施。
据《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编写调查小组调查,35kV屋内配电装置事故较多的原因大多数为所采用的SW2-35型屋外型断路器的环氧电流互感器的结构、工艺和材质等方面的问题,且局部放电严重。近几年以来,SW2-35型经制造厂改进完善,其质量有较大提高,并且运行单位也加强了检测工作,故该型断路器在完善化后,其事故率已大大下降。若将该型断路器布置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是能满足运行及生产安全的要求的。
